| 主编致辞| 杂志介绍| 投稿须知| 欢迎订阅| 联系方式| 法律声明|
最新动态

——中国应用写作学科核心期刊
——中国发行量最大的实用写作类月刊
香如陈酒 始创于1985,专业权威
生如夏花 读者众多,发行量十余万册
实如硕果 内容丰富,精彩实用
◎邮发代号:12-59 ■定价:8元/月
详情...

  1. 在选题方面,当前国内企业管理领域的热点、难 点、疑点问题。了解企业当前的实际问题,是提高 稿件采用率的一个关键因素。
  2. 在文章风格方面,在叙述方式上力求简明通俗, 注重可读性和观点的新颖。 详情...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详情...
法定公文写作

点评“任性”公文

[ 作者:洪威雷 任秀霞  来源:应用写作杂志社 更新时间:2015-06-04 16:16:00 浏览次数:]

2015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明确宣示:“大道至简,有权不可任性”。“不可任性”不仅很快成为网络、新闻媒体中的“热词”,而且成为人们广泛谈论的焦点。仅在公文写作领域,“公文任性”的空间未能有效压缩,尤其是在基层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,违规、违纪、违法的公文时有出现,不仅引发政府诚信问题,降低政府行政权威,而且影响政府行政效能,增加政府行政成本,甚至导致公民冷漠情绪滋生和蔓延。

人们知道,公文既是执政党和政府管理国家,处理党务、政务,交流信息的文字载体,又是执政党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推动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文化、教育、科技、外交等方面改革的重要工具。公文作为执政党和政府公共政策的决策结果、公共政策的传递工具和公共政策执行的依据,如果出现“任性”,势必影响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依法治国、全面从严治党”的执行与落实。这里梳理一下近几年来具有代表性的“任性公文”,一则让公文撰写者“闻者戒”,从中汲取教训,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。二则为公文研究与教学者提供“案例”,以便从中总结“任性”公文出台的深层次原因,提出防止“任性”公文出台的可行方案、措施、办法。

求情的红头文件

2015年××集团公司基建办4名工作人员,因分别收受承包单位数万元贿赂,被××区检察院立案侦查。在案件的审理期间,××区法院收到了××集团公司的“红头文件”——意见函,请求法院“予以从轻、减轻处理”。结果收受数万元贿赂的4人均被判缓刑,××区法院将该公函归入案卷。

点评:近年来不少地方屡屡出现“求情”公函,归纳其理由大致有四。一是以当事人有特殊贡献为由,二是以当事人初犯或年纪轻为由,三是以影响当地经济发展为由,四是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由。如果当事人与在位在职领导没有“过硬”关系,单位怎么会动用严肃而权威的红头文件为其求情呢?收受贿赂,不仅违规、违纪、违法,而且可能影响到建筑质量,犯案人的单位不但不要求法院严判,反而还出台求情公函,无非是为了不让责任追究到自己头上来。正如胡建兵先生所言:“求情公函不仅被视为有用,法院居然也买账,这就是最为不可思议的地方了。”是的,法律不是儿戏,犯罪之人能力再强,功劳再大,也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。

“没吃到肉”的红头文件

2014年8月,×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红头文件,称该镇近期不少干部反映机关食堂饭菜放肉少了,“如8月8日中午的杏鲍菇炒肉几乎没吃到肉”,决定对食堂管理人员李××及厨师等通报批评并罚款。

点评:机关食堂的菜放肉少了也发布有文号的红头文件,让人感到要么是发文有瘾,要么是用高射炮打蚊子。多年被诟病的“文山会海”中的“文山”就是这样形成的。

骑摩托车须带“全家福”的红头文件

2014年××区为打击摩托车载客,发出红头文件,规定城区摩托车载人时,须携带“全家福”照片,乘客只能是驾驶员的家属及其子女,否则就罚款。

点评:打击摩托车载客是为了交通安全,难道有全家福照片,载家人就安全了?这一公文中的规定让人不可思议。

知法犯法的红头文件

2014年4月,××县发出红头文件,“请求”××市政法委,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嫌疑人李××取保候审,理由之一是“如果不放人,会影响企业发展”。

点评:无论是贩卖还是收购象牙,联合国和我国均有禁止的法律法规。李××涉嫌收购多达25根象牙,明显触犯了相关法规,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。可地方政府不但不维护法律尊严,反而以“会影响企业发展”为由,要求取保候审,说白了就是放人,这就是知法犯法。2015年3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,在权与法之间竖立起了“防火墙”,为司法机关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。“官”如干预司法,“帽”就或将被拿掉。

红头文件各吹各的号

2013年8月,××市公布《公租房管理暂行办法》,规定申请者需“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.5倍”,但此前河南省住建厅就已经出台了红头文件,2013年7月1日起,全省申请公租房将没有收入限制。

点评: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问题仍然存在。时间相距一个月,难道××市没有看到省住建厅的相关文件?这样的事件发生,要么是利益驱使,要么是没有责任心,故我行我素的任性行为在公文领域时有发生。

文件未“出生”就已开始实施

某机关一份名为《××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办法》的红头文件于2009年4月13日发布。可该红头文件中却明确规定“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”。

点评:这份红头文件令人啼笑皆非,如同娘肚里的孩子,还没出生就要他上托儿所一样。是文件起草人的疏忽,还是另有隐情?执行吧,不合事理常规。不执行吧,又是上级文件,让人莫名其妙。

用红头文件进行行政垄断

2009年××县出台“红头文件”,规定各个单位公务招待用烟的品牌和数量,在其中的指导性计划表中规定全县各单位年抽烟任务为本地产品400条,全县一年计划抽烟23000余条。按每条烟170元的标准计算,全县一年要抽掉近400万元才能完成任务,未完成用烟计划的单位将被扣减公用经费。该县××乡为了落实县里这份红头文件,制定了《××乡2009年乡直单位公务用烟考核管理办法》,规定乡直单位每月用烟数量和每月检查完成进度。未完成用烟计划的单位,由财政部门直接折价扣减该单位公用经费。如发现抽外地烟,“发现一次扣减该单位公用经费1000元。”

点评:这份文件属于典型的行政垄断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7条规定,政府及其所管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,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。××县出台的红头文件不仅违背了法律,而且还提高了抽烟量,这与我国及联合国提倡的禁烟是背道而驰的,属于滥用手中权力扩大该地方的局部利益。

违反教育公平的红头文件

2009年××市出台的红头文件《××市200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》中规定,2007年9月至2009年6月1日,凡在××城区购置商品房,购房总金额达到25万元的购房户户主子女在中考享受10分照顾、免收学费、择校费减半的优惠政策。

点评:这份红头文件属于行政越权。××市招生委员会无权制定“买房加分”的政策,而“买房加分政策”的出台没有任何法律、规定的政策依据。正如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所指出的:“一些地方和地区打着发展经济等各种理由,把中考招生作为当地招商引资、吸引人才的一个措施,类似政策和措施都是有违教育公平的。”

红头文件逼干部旅游

2008年9月28日,××县委办和县政府办联合下发《关于认真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赴××古城遗址参观旅游的通知》,“通知”以“为了积累开发旅游经验”为由,要求全县干部职工在9月29日及11月18日这段时间内,必须到该县境内的××古城旅游,费用每人150元,由各单位用福利待遇等方式发出。

点评:用“红头文件”安排干部“倾巢旅游”,理由是为了积累本地发展经验,近万人去旅游,到底能积累什么经验,什么经验值得以万人共游的形式积累呢?这笔纳税人的血汗钱是否通过了财政预算?由这种公权滥用引发的对政府廉政的不信任也就势所必然了。

拿红头文件当欠条

2008年春节前夕,200多名农民工在××县政府大门前守候了十天十夜,为了五年前政府搞的开发工程工地上干活的工钱一分没拿到而讨薪。结果是××县国土资源局下发一个红头文件,承诺资金到位后将兑现所欠工资。为了安抚这200名农民工,该红头文件承诺此文件“等同欠条”。

点评:200余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长达五年之久,经核算,数额达100余万元。这绝对不是一件小事,这不仅关系到农民工自身的合法权益及其家庭的福祉,而且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。××县国土资源局不是想办法去解决实质性问题,而是拿“红头文件”充当“欠条”。这不仅玷污了“红头文件”的严肃性,而且使当地政府的公信力、诚信大打折扣,严重损害了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形象。

红头文件颠倒辈分

2008年重庆武隆村民何小波及弟弟向市人大等单位反映,因修高速路放炮,造成老屋房盖受到毁坏。2008年6月,他收到县委处理该问题的红头文件(××文〔2008〕16号),该红头文件中竟将何小波妻子贺白莲说成是何小波的妈妈,这样何小波及弟弟成了自己妻子的儿子。何小波说,事实上他的妈妈已于2006年8月去世。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,何家陷入了被嘲笑的苦闷之中。

点评:这份红头文件的出台,看似工作中的疏忽,实质上是没有工作责任心。如果是上级领导或自己的事,能出这么低级的错误吗?看来岗位意识、责任意识、人民意识的教育确实要加强。

利用红头文件捞钱

2006年××县出台一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红头文件,其中规定“本科2万元,专科5万元,中师7万元”。文件提出,拟录取教师要本着自愿原则,按上述标准缴纳师资培训进修费,过期未缴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。

点评:教育部门就教师培训、进修一事专门行文,费用在每年的预算中。××县出台的文件规定公招教师交纳师资培训、进修费没有法规文件依据,而收费标准自行定制额度,并把交不交费与录不录用捆绑在一起,这是明显的利用红头文件捞钱的行为。

红头文件讲假话

2005年吉林一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,大量的有毒废水流入松花江。××市人民政府接到通知,污水团三天后到达该市,要求做好囤水工作。××市政府担心如实告知民众恐引起慌乱,于是向社会出台了第一份红头文件,告知市民“全市停水四天”,理由是“要对市政供水管网进行抢修”。公告发布后,引起越来越多的市民质疑,修水管网历来是分区分片进行,从来没有因修水管全市停水,于是谣言四起,认为可能与地震有关。故不仅大小商店出现了抢购矿泉水风潮,而且出现了务工人员大量外逃的现象,导致火车站、汽车站、机场交通拥堵。第二天,该市政府连发两份公告,将真实情况告知广大市民,社会秩序才得以恢复正常。

点评:真实是公文的生命,也是公文写作的原则。××市政府的公文从说假话到说真话,市民从慌乱到回归平静,说明了公文写作任性带来的危害,说明实事求是的正能量之巨大。公文写作中,讲真话是需要勇气的,心里装着人民的利益,才敢于直面现实,正视危机。公文讲真话,是政府妥善应对公共危机的前提。

保护特权的红头文件

2005年××县文教局下发红头文件,要求该县最好的实验小学招生,仅限于“县城内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子女”,规定报名时必须出示父母的编制件原件,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拒收。

点评:本来我们的教育资源就缺乏且不均衡,城乡教育质量的差别明显。在这种背景下,县教育局还发出红头文件,把该县最好的实验小学独立出来,只招收有编制的干部子女入学就读,这是明显的保护特权的行为。该入学限令,不仅不符合相关法规,而且易造成干群矛盾。

用红头文件干预民众申诉

2004年四川省资阳市发生震惊全国的沱江特大污染事故,给生态和民生造成极大的影响。而××区司法局以“红头文件”的庄严形式,明确要求所管辖的各律师事务所,“不应受理涉及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索赔一方的委托代理”。该红头文件的标题为《××区司法局关于<办理涉及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赔偿案件有关问题>的通知》。

点评:这是利用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力,不准律师受理案子。我们不禁要问,这是谁赋予了该司法局这么大的权力?该红头文件不仅侵害了律师应有的权力,有损司法公正、独立,更是侵犯了老百姓的民事权利,造成了恶劣的影响。

违规的红头文件

2003年××县委、县政府制发了“××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”的公文,其中奖励政策第15条规定:“对投资200万元以上、年纳税15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代表,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符合条件的,可享受副科级待遇,发给副科四档基本工资,或安排企业法人代表的一名年龄、学历等条件符合规定的子女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。”第16条规定:“对投资300万元以上、年纳税2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代表,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符合条件的,可享受正科级待遇,发给正科四档基本工资,同时可以协商推荐任县政协委员……”

点评:该红头文件严重违反了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中关于干部任免原则、任免选拔程序的规定,属于严重的行政越权行为。交一定额度的金钱就可以享受副科、正科等待遇,既没有民主讨论,又没有公开公示,明显违规违纪。而他们的待遇由财政负担,财政是老百姓的纳税钱,实际上是由老百姓为“待遇”买单。更严重的是践踏了民主政治制度,因为政协制度是我国重要的政治制度,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是由各党派、无党派人士、各人民团体、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名单后,再由全体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过半数同意予以通过才有效。

政法委的“红文”大于法院判决书

2002年2月12日,××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蓖麻油原料加工的纠纷作出判决,被告濮原公司给付原告四强公司蓖麻油487吨,蓖麻油饼163吨,并赔偿经济损失37.8万元。面对这份判决书,当事人双方均未提出上诉。然而××市政法委的一份“会议纪要”成为判决的最终定论,法院被迫终止判决执行。

点评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条明确规定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,为什么法院行使审判权做出的判决被政法委的“会议纪要”否决呢?按理说,会议纪要是公文,不是判决书,更不是法律,它是党务公文中记载会议的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,这是党大于法的典型案例。

从以上大量问题公文中,我们看到某些大权在握的人,他们总是按照个人意志行事,不按规矩办事,不讲党性,不守国法,似乎那个单位、那个地方就是他个人的“一亩三分地”,既不管是否合情合理,也不管是否违规违纪违法,想怎么“出牌”就怎么“出牌”。在从严治党、依法治国、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今天,这种情况不能再发生,也不允许发生。

党和政府的公文,是党和政府的脸面,需要公文写作者共同维护。这就要求我们更加严明政治纪律,恪守政治规矩。守纪律讲规矩,这就要求我们不仅对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、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,不搞选择执行、变通执行、拖沓执行,而且对宪法、法律严格遵守。坚持“常若有过,旁若有人”的惯常思维,不碰红线,不踩底线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、全面从严治党而与人民同心同德,同向同行,同频共振。这就要求我们拧紧违规违纪违法的“螺丝”,行文有责,失责必究。

 

(作者单位: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)

编辑:蔡宁涛


中国政府网  中共中央党校 国家行政学院 人民网 新华网 长春理工大学  应用写作精品课
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989号  130022  0431-85583096/85583129  邮箱:cnyyxz@163.com
Copyright© 1985-2021 应用写作编辑部 .All Rights Reserved